市域基本概况 鄂尔多斯市域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2005年底完成撤乡并镇工作。 撤并前——7旗、1区、61个建制镇、34个乡、13个苏木、6个办事处; 撤并后——7旗、1区、1个独立开发区、41个建制镇、3个乡、6个苏木、9个办事处。 市域总人口为15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4%。 全市GDP总值55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7.5:52.4:40.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25元,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601元。 规划三次产业结构2010年为 4.4:50.9:44.7, 2020年为2.9:47.1:50.0 城乡建设一体化规划范围:2060平方公里。 研究的主要内容: “城中村”区域面积77平方公里。 “城边村”区域面积371平方公里。 “城郊村”区域面积1612平方公里。 撤盟设市后,城市由单核心变为双核心多组团式的发展模式,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3平方公里发展到53.5平方公里。村、镇面临机遇与挑战。 都市区目标确定为:国家能源化工基地、西部文化名城、区域产业引擎、生态改善示范、创业宜居新城。 2010年——GDP达到300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万元,增速为13%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万元,增速为17% 2020年——GDP达到1550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万元,增速为10%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5万元,增速为15% 城市化水平达到95%以上 规划基本思路 首先,城乡一体化概念的提出与统一认识 其次,城乡一体化规划的重点 ➢ 全面梳理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制度障碍,在乡镇层面提出改革的方案 ➢ 围绕促进区域要素流动,进行村镇体系规划,协调城、镇、村之间的的关系 ➢ 围绕制造业重点进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统筹城乡进行居民点空间布局与村庄整治规划 ➢以交通为主体进行基础设施空间和城乡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以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为特色进行生态环境规划和小流域规划 第三,分阶段推进城乡一体化 第一阶段:奠定基础阶段(2006年—2008年) 第二阶段:快速推进阶段(2009年—2015年) 第三阶段:全面实现阶段(2016年—2020年)
|